1.房屋补偿费用(即所谓的“房产重置费用”)主要用于弥补因
拆迁行为给原房屋所有者带来的权益受损,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状况进行分类,按照每平方米的固定价格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则针对那些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在过渡期内租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进行补偿,以租赁房屋的条件为依据进行划分,为受影响的住户提供每月的生活费用补助。
3.奖励性补偿费用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参与到房屋拆迁过程中,或者选择主动放弃部分权利,自愿迁居至郊外地区或者选择不寻求拆迁单位提供的配套住房等优质服务。
总的来说,各个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衡量标准都将由当地市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政策做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