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诉讼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其承担者之相关事项,我国法律
法规已有明确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进行离婚诉讼时所产生的费用主要需要交付给法院。
具体来说,
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支付,若最终判决结果为原告失败,则该部分费用应由失败的一方承担。
然而,对于已经支付了诉讼费用但因经济原因出现困难的原告,他们可在预交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暂缓缴纳、降低缴纳或免除全部或部分费用。
同时,如在预交期限内尚未履行缴纳义务或提出缓缴、减缴或免除费用的申请并未获得人
民法院批准的情况下,视为自动撤回
诉讼请求,将被剔出
诉讼程序。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