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盗窃罪的适用
判刑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者,以及屡次进行盗窃、入室偷盗、利用
凶器进行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惩罚,同时附加罚款因素。
2.如果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款。
3.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体现为:
非法侵占他人或组织所拥有或掌管的财物,并通过秘密
窃取的方式,使这些财物转移至自己的掌控之中,进而
非法占有此财物。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该罪的侵犯客体是公共及私人
财产所有权益,
犯罪对象一般为有形物品。
但是,凡属于不动产中能够移动的部分,房屋门框、土地上生长的树枝等亦可视为盗窃罪案件中的对象。
(2)客体要件表现为,犯罪者运用秘密窃取的手法,将公有或私人物品转移至自身掌控之下,侵犯了公私财物的非合法占有。
(3)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仅能由自然人构成犯罪主体。
(4)在主观意图层面,犯罪者必须具备直接故意,明确知晓被侵占之物属于他人或组织所有或掌管,并抱有非法占有之念,最终施行盗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