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因“
帮信罪”而进入看守所的
量刑问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却为之提供技术支持,
情节严重者,将构成
刑事责任中的“帮信罪”。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行为,如累计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时,已达到了“帮信罪”的
立案标准。
2.在司法实践中,构成“帮信罪”的被告通常会被判决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罚款。
若被告人同时触犯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则应遵循从严惩处的原则进行定罪量罚。
二、关于“帮信罪”是否可获
缓刑的问题:
1.虽然从理论上讲,“帮信罪”并非完全排除获
判缓刑的可能性,但这依然要视具体案件的恶劣性质以及是否危及公众利益或国家安全而定。
因此,若所涉案件对社会
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那么最终能否获得缓刑还需要由法官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后作出决定;
2.“帮信罪”是否能获判缓刑与其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与悔过表现有着紧密联系。
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后能够积极向司法机关
自首,如实交代所有事实真相,并且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决心,同时也展现出有悔罪表现等良好性质的话,便更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
此外,需注意的是,“帮信罪”通常的量刑上限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恰好符合
缓刑的适用条件。
然而,尽管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如被告人同时被判处
附加刑,则附加刑仍必须继续执行。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