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法律制度,旨在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在无需被
羁押的前提下参与
司法程序。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通常需遵循以下四个严谨且规范的步骤: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按照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再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将对申请人上述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进而判定其是否具备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最后,若经审查确认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则应依法制作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相关部门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