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应予以明确其相应的期限。具体而言,该期限设定为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宜在相关决定书中准确无误地列明自开始至结束的起迄时间。只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对案件进行有效的跟踪与管理,从而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的期限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通知被取保候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