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系一项
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制度,系为了让
犯罪嫌疑者或者被告在不遭受
拘留束缚的情形之下,等候审判结果的来临。然而,这绝不意味着能够逃脱
刑事责任的追究。假如在
诉讼过程中,经由法庭最终判决认定被告方确实犯有相关罪行,那么仍然存在着被判处
拘役或者其他
刑罚的可能性。在此期间,被告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等等,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