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拒绝接受
逮捕的行为是否会被视为
袭警罪,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以
暴力手段、威胁方式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然没有直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但是却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袭警罪。在抗拒逮捕的过程中,如果对执
法人员实施了暴力或威胁等不当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触及到这个
罪名的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罚金。
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一
驾驶机动车冲撞、拖拽公安民警或者故意损毁、抢夺公安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交通工具、装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持械袭击公安民警的;
三聚众袭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