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突然实行监禁措施的,除非出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诸如
犯罪嫌疑人打破了
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对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严重干扰等等。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或者检察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改变
强制措施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