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可以反复提交的,但最终能否得到批准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及其涉案人员的实际行为表现作出判断。无论是法院抑或是检察院,都需要根据案件的推进进度以及申请人的当前状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才能做出是否继续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