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首先,被指控
犯罪的个人或其
直系亲属以及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案件审理的机构(往往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提交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为维护其权益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量的
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为使调查和审判环节得以顺利进行而随时赶到相关场所,避免发生逃避侦查或者法律审判的行为。同时,申请人还须证明相关嫌犯并未构成对社会安全的威胁,例如因病重、孕期、哺乳期等特殊原因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所涉罪行性质较轻,不至于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在正式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详尽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