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以下几种状况属于
保险拒赔范畴:
1.
当事人系在醉酒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辆;
2.驾驶员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驾驶机动车或将车辆外借予无驾驶证者使用;
3.驾驶员蓄意制造
交通事故。然而,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均须在法定强制保险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人身伤害
赔偿责任。唯有当
受害人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方可免除其
赔偿义务。若驾驶员因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在事故发生后存在
逃逸行为;在此种情形下,保险公司仅对
财产损失部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而针对受害人所遭受的
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在法定强制保险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
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