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涉足
开设赌场罪行的个案而言,司法实践中往往会给予其较轻或者减轻的
处罚。这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针对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制定了特殊的规定,强调以教育、感化及挽救为主导的处理原则。具体的
刑罚裁量将依据其在
犯罪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其是否具有真诚的悔过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未成年人可以规避法律责任,他们仍然需要为自己的
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