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关于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规定,若
情节严重者,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可附加并
处罚金。而就具体刑法期限而言,将综合考虑
犯罪行为的各种具体情节,例如实际获得的金额收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衡量。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三千元的收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被视为较小的数额,但其是否足以构成“情节严重”仍需依据其他相关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对于该罪行的最终刑期,并无固定标准,而是由法院依照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