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之规,未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被视为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者,对诸如
敲诈勒索之类的严
重犯罪行径,将无需承受
刑事法律责任。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所明确的重点内容,未成年阶段的个体若实施了任何
非法行为,应由其
法定监护人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有关部门也会依法采取必要的教育和矫治措施以期纠正其不良行为。如果
违法情节较为恶劣,有可能将该未成年人送至专门的工读学校接受更为严格的教育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五条未成年人实施刑
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不予
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教育
行政部门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