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一旦公安机关启动对涉案人员以
盗窃罪进行的调查程序,即应尽早将这一信息传达至相关人士,尽管在具体的实施时间上尚未有明确且统一的规范,但是普遍遵循的原则是在
立案之后的24小时之内完成该项工作。这一环节中可能涉及到对涉案人员的传讯或者临时
羁押等行为。若无法当即
逮捕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会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向其发出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所秉持的核心原则是及时性,而并非局限于某个固定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