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
传销罪均属财产类重罪范畴,然而其行为的严重性却会因具体案情,诸如
涉案金额、
受害人群体数量以及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等诸多因素而产生差异。总的来看,前者多以
非法集资为手段,后者则是以金字塔型销售策略实施欺骗行为的典型。这两种
犯罪活动都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与社会安定和谐构成严重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1.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