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文书作为司法机构针对涉嫌
违法者或被告人实行的一种
强制措施手段,其作用在于为案件审理阶段提供人身自由保障的同时,也设定了相应的限制和义务。一旦司法机构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后,该项措施通常会伴随整个案件审理过程直至最终结果出炉。然而,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法院或者检察院有权撤销或者更改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判。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