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的案件在
取保候审期间,监管工作主要由司法
行政部门下属的公安机关承担。在这段期间内,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所作出的相关规定,包括按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自身状况、未经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点或规定的活动范围之内等关键性条款。此外,本案的保
证人亦有义务对被
担保人进行实时监督,以确保其行为始终在法律规范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