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取保候审的环节往往出现在被
羁押之时,此时,涉案人员或其
家属、
辩护律师便可向办案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检察院亦或是法院)提交书面请求。然而,申请人需出具
担保人或支付
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示涉案人员将不会逃避侦查或审判,且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最终的批准权归属于司法部门,他们将依据案件性质及涉案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