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为2千元的
刑事案件能否适用
取保候审制度,关键在于被告人所具有的
社会危害性程度。若被告人能够证明其并无重大社会危害性,即不至于干扰公安机关调查进展、妨碍检察官
提起公诉或者阻碍法官进行审判工作,并且预计可能被判处的刑期相对较短,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会获得批准,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