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拘留及释放程序通常由公安部门以
书面形式进行告知其亲属。处于
适用范围的亲属们将会收到一份
拘留决定书或是释放通知书,其中详尽地记录了有关
被拘留人员的
身份信息、所受拘留之理由以及释放的具体事宜。若无法及时面对面通知,公安部门也会采取其他有效途径,例如利用信函发送、拨打电话联系或是
委派他人
代理等方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相关亲属的通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拘留、
逮捕的原因和
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
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除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此种情况下,通知家属或单位可能会被暂时中止。但在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