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示,对涉嫌进行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人士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若其行为
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予以
罚金;倘若涉及的
涉案金额显著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然而,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并未在刑法中予以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这一标准是由最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加以确立。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便可能会针对“
数额巨大”这一概念给出具体的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