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判定有罪的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面临自身财产遭受冻结的困境,然而,他们仍然具备使用现金这类支付方式的权利。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
取保候审不等于彻底解除所有约束,相反,个人行为仍需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且要严格依照法院或公安机构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比如,被取保人需要严格遵守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的要求,或者不能随意销毁任何可能作为
证据的物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