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于2013年最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
取保候审管制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并无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生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当他们面临的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将有权力凭借相关部门所开具的
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文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前往相关的金融机构领取原先预交的
保证金。为此,取保候审宣告
缓刑期间,只要满足上述所有条件,被扣押的保证金便可依法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