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款,对第二百七十一条中提到的“
职务侵占罪”实行了追溯实效性的设定。此项罪行的
追诉时效应根据
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法定
徒刑加以区分对待。例如,对于涉及金额较小的职务侵占罪,其追诉时效为五年;而对于涉及金额庞大的职务侵占罪,其追诉时效则延长至十年;至于涉及金额极其巨大的职务侵占罪,其追诉时效更是长达十五年。若超过上述所述的
追诉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将不再追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