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规定,申请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然而,本法律条款并未就取保候审可以进行的延长期数做出明确规定,仅明确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期限。因此,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在
期限届满之际,应即时终止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