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具体条款,取保候审的批准机关在衡量和确定
保证金额度之际,必须结合诸多方面的因素,诸如以确保控诉程序能够流畅有序地进行、被取保候审者所存在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
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经济状况等等。这就意味着,若决定对某位人士实施取保候审措施,通常情况下都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取保候审通常是需要支付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