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规定的第三百五十九条法律条文,对于涉及到的容留
介绍卖淫犯罪行为,其基础性的
刑罚通常是指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同时还应处以
罚金的惩罚措施;但若该行为
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则需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即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同样地要处以罚金。至于具体的刑期裁决,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复杂性,尤其需要考虑到
犯罪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观恶意心理等多方面因素。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引诱过程中针对的是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刑罚将会更加严格,通常会被判处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