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接获
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的决策。所以,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通常情况下会在三天之内获得回复。倘若拒绝采纳上述申请,相关部门必须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给予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