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犯或被告人人在实施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那么待到
取保候审期圆满终结之时,便可凭借相应的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者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办理
保证金的退
还手续。然而,此项法律条文中并未对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时限做出明确规定。通常而言,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银行方面就应在接收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法律文书之后,依照相关规定迅速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因此,保证金的实际退还时间可能会受到银行内部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而非由法律条文直接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