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亲戚实施抢夺
犯罪的要件包含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是对公私财产进行了强行掠取,且数额在特定范围之内;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是持续进行并已经相当频繁,形成了几次以上的行为发生;
最后,
当事人必须是从自己身上携带或准备好了足以
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武器去实施抢夺。至于抢夺的具体金额大小、多次行为发生的次数以及情节是否达到了极其严重程度,都需要参照多个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若亲戚的行为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并且其所掠取的财产价值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或者其行为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构成了
抢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