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明确规定,倘若实施赌博行为的
当事人是出于营利的目的而为他人提供了赌博的场所或参与到赌资
数额较大的赌局之中的话,那么该行为将有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内的
拘留,或者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那么惩罚的力度也会相应加重,即可能会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人民币以上、三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赌博行为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可能触犯刑律,触发
刑事拘留程序,这一决定将会由公安机关根据赌博行为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来作出判断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