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涉嫌
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若其具备如下任何一种状况,均可依法提请取保候审恢复人身自由:
1.其所涉及的
罪名可能导致判处
管制、
拘役或单独适用
罚金等较为轻微的
刑罚;
2.若依旧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裁决,但通过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
3.倘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方式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已达到
羁押期限,但相关司法程序并未取得预期进展,也须酌情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外,根据我国
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
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
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值得注意的是,若在
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及时归还挪用的资金,将有机会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因此,若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满足上述
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在提起公诉前成功归还挪用的资金,便有权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