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指
行为人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对特定自然人或者
法人进行恶意中伤、毁损名誉,
情节严重的
犯罪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
捏造事实,即编造
虚假的事实;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在公共场合或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散布虚假事实;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若受害者对此提
起诉讼,则此种情况下的诽谤罪属于
自诉案件,仅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时才由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此外,当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时,若受害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但因提供
证据存在困难,人民法院可依法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