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
集资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单独实施,亦可由单位集体进行。当个体以追求
非法占有的心态,运用欺骗手段非法募集资金,且累积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后,便足以触犯集资诈骗罪。因此,可以明确得出结论,个体完全具备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