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对于诽谤罪的认定依据,则由警方根据个案的具体情状展开深入调查及严谨的判定。
首先,他们需对指控的内容是否属于“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进行评估,这意味着必须有确凿的
证据能够证实在指控中涉及的内容系属虚构,且此种虚构是蓄意传播以达到损毁他人名誉的目的。
其次,他们还需要对诽谤行径是否构成“
情节严重”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了诽谤的手段、影响的广度以及所引发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若案件涉及到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行为,且
被害人在提供证据过程中遇到困难,那么人
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最后,警方将根据调查所得的结果与相关证据,参照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从而决定是否启动
刑事立案程序并向检察机关提出
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