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超过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情况时,应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是关于申请人在申请期限上的限制,如果申请人超出法定的
申请执行期限,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他们将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合法权益。
其次,若待
执行案件与申请强制执行书被依法送达到相关人
民法院之日起已过去六个月且此期间内尚未得到执行,那么此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申请执行
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由申请人向已经下达
判决书的所在人民法院
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然后由相关法院的部门通过详细审核以确认其是否符合
强制执行的基本条件,一旦条件符合,即可视为强制执行申请获得受理并依法
立案处理;接下来,当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之后,便会依法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的判决义务;
最后,进入执行环节,强制执行所采用的主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即,强行冻结或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强行扣留被申请执行人的
工资等收入款项,以及对应的强行出售、查封、扣押被申请执行人所有的财产,针对必要情形亦可实行强行查询、搜查行动,以便确认申请执行方是否存在隐瞒或
转移财产的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
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