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进入就业岗位,此时应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1、务必直接向雇佣方明确表达您的意愿,要求签署
劳动合同;
2、如所任职之公司设有工人代表大会等工会组织机构,则
劳动者有权将此问题反映至工会,请求工会代为向用人单位施加压力并敦促其与您
签订劳动合同;
3、如用人单位依然坚决不愿意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这一情况,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与您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