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债务人未能依照
借款协议履行
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下,
债权人所能采取的合法保护权益的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若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并且该期限已至而债务人仍未开始
偿还贷款的,那么债权人便有权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予以追偿;
然而,如果借款协议中并未对还款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其次,假如借款协议中确实没有规定明确的还款期限,那么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传达任何形式的催促还款信息且给予债务人充分合理的时间自行解决债务问题之后,一旦超出约定的还款截止日期,债权人即具有合法的
诉讼权利,这一时间期限为法律设定的三年。
此外,在发起
诉讼的过程中,债权人需填写正式的
民事起诉书以及提供相关
证人证言,
然后前往被告
户籍所在地(如被告在当地长居住超过一年的,也可以将诉讼地点设在其长期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立案部门进行立案申请。就一般的金钱
债务纠纷而言,
诉讼时效通常固定为三年,即从
最后一次还款日期计算起经过三年之后,倘若债权方的权益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法院便不再予以保护。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内债务人本人亲自参与了法庭审理且并未针对此质疑提出
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即便是过去了三年,司法程序仍然对此进行有效约束。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