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完整过程如下:
首先,申请者需携带齐备所需的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办公厅受理登记;
其次,由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拟进行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核、进一步的审核、审批程序、注册登记、填写相关卡片、完成证件制作等环节;
最后,在收到《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后,便可以缴纳相应的费用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对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和权利确认。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
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必须经过法定登记才能产生效力;反之,未经登记则不能产生任何效力。
然而,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
同时,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以不必进行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