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欺诈性的公司内开展
非法集资活动时,雇员的薪酬无需退还。而那些向广大市民非法吸纳的资金则被认定为
违法所得。对于这些骗取的资金所付给集资参与者的利息、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回报,以及付给协助吸纳资金的人员所承担的
佣金、
中介费用、
回扣、奖金、提成等费用,都应该按照法律
法规进行
追讨并没收。
《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
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