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若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经济补偿金便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倘若用人单位擅自解除无
固定期限合同,那么这便构成了非法
解约行为。
当事人有权请求恢复原有的
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依照非法解约履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
赔偿义务,即对于每满一年而未达到两个月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需向您支付等同于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均可
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1.
试用期内存在明显
证据证实无法满足岗位录用标准;
2.屡次违背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情节恶劣;
3.工作中严重失职,甚至
利用职务便利从事非法活动,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
4.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合作关系,以致于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干扰或阻碍,且经用人单位提出制止要求后依然未能进行有效整改;
5.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情况导致
劳动合同效力丧失;
6.受到现行法律
法规的
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