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程度的
司法鉴定,通常情况下应当在事发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完成。此项鉴定属于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执行,其主要目的在于评估和判定涉及到
刑事案件中的伤害事件所引起的身体方面的损伤程度,而这类鉴定工作需交由地方法院或其它司法机构负责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伤势鉴定与在民事案件中所适用的
伤残等级鉴定并非同一概念,我们必须进行正确区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