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矛盾可经由双方共同协商得以化解。在中国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益划分及职责界定做出了详尽规定。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参照其中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管理规约及其合同约定,以自愿和平等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从而起到妥善解决管理
纠纷的作用。
2.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亦可请求第三方出面调解。这里所指的第三方,既可以是行业内权威人士、社会团体甚至是法律顾问等等。由他来担任议事主持人,引导双方就纠纷问题展开积极平等的讨论协商,最终共同达成双方皆能接受的协调协议。
3.当各方无法就争议达成共识,且协商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便可按照中国现行《
仲裁法》第4条之规定,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内设立的仲裁条款或在事后自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将
矛盾纠纷提交至具有管理权限的仲裁机构裁决解决。而这一仲裁机构,一般为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区的
仲裁委员会。
4.在解决纠纷的多种途径之中,业主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此举意在确保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以
保证公平公正的结果。
5.若所有上述途径均无法有效解决纷争,那么业主可选择最后一项合法的维权措施,即通过法律
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业主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
立案,待案件审理完毕,即可获得相关判决以化解矛盾。
6.倘若以上各种方法均未能达到业主心里的预期效果,且业主对此感到不满意,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寻求更为合适的服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