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银行流水记录的前提下,您仍然具备提供其它相关文件或者证明性材料以说明工作收入金额的可能性。这些可能包括由用人单位开具的
工资证明资料,或是
劳动者手头的工资条等等。尽管银行流水是最为常见且有力的收入证明方式之一,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参考依据。就
误工费的具体计算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将误工的持续时间乘以对应的工资收入这一原始公式来获得结果。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群,误工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工资进行计算;而如果
受害人没有明确计薪标准,则可以根据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进行评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误工费的具体金额确实定应当结合受害者的误工期以及他们的经济整体状况进行综合考量。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