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类似情况,我建议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提出
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士为失踪者。在这一过程中,法院通常会采取
公告送达的方式
传唤被告应诉。倘若被告无理由拒绝应诉,那么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将作出
缺席判决。在取得
胜诉判决后,可以依法申请进行
强制执行。倘若该人士下落不明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时间,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声明该人为失踪人员。在此情形下,作为失踪人员,他所欠缴的税务款项、承担的
债务以及应付未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均应当由授权管理人从其名下所有财产中加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