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
入职后首个月份的薪酬计算方式,一般的处理原则是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进行
工资分配。更为详细地说,
日工资的核算需要先将员工的月度基本报酬收入除以法定的月计薪天数(通常设定为21.75天),由此得出每一工作日的对应金额。之后,员工的日工资即等于上述数值乘以其实际出勤天数。例如,假设某位员工每月获得的基本报酬为5000元,并且自入职以来的前一周共工作了三个工作日,那么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得到其该时间段的应得工资应为:日工资=5000/21.75×3=694.9元。
另外,如员工在此期间有任何病
事假或者旷班的情况发生,则应按照既定标准,从其应得工资中自动扣除相应的日工资数目。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