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未支付
抚养费用的情况下,解决方式如下:
首先,可通过双方协商来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若未取得良好效果,女方有权依据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如果男方无任何经济来源或消失不见踪影,那么也可以考虑用其财产来抵扣抚养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明确阐述,当父母其中一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失踪时,就可以动用他(她)的财产来抵扣抚养费。
此外,第六十一条进一步规定了,对于那些拒绝或妨碍遵守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之中涉及到子女
抚养义务的
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人民法院将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实施
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
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