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未能依法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则需承受相关罚款与其他相关费用。对于未缴纳、不足额缴纳以及
逾期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业,应负担以下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对员工因缺少或无法获得
失业保险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其次,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再次,承担与
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
滞纳金等费用;
最后,承受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并赔偿由于
社保欠缴可能给员工带来的其他费用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